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区(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笔试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办理退费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办理了确认手续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07年10月1日8:00-10月10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均可参加笔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一)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拟录用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录用计划数、参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等,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两科。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7年10月13日,笔试统一在马尔康进行,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07年11月13日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abrsj.gov.cn/)公布,考生也可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cpta.gov.cn/)查询。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11月14日—11月16日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11月25日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abrsj.gov.cn/)公布。
4.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各占总成绩的35%;各科目考分按上述比例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5.加分政策: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
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区(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笔试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办理退费手续。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办理了确认手续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07年10月1日8:00-10月10日24: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均可参加笔试。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
(一)笔试
1.开考比例: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拟录用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根据录用计划数、参考人数和考试情况等,划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未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两科。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7年10月13日,笔试统一在马尔康进行,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07年11月13日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abrsj.gov.cn/)公布,考生也可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cpta.gov.cn/)查询。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11月14日—11月16日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11月25日在阿坝州人事编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abrsj.gov.cn/)公布。
4.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各占总成绩的35%;各科目考分按上述比例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5.加分政策: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
截止报名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享受笔试公共科目成绩共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加分办法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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