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委组织部 德阳市人事局
关于2007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1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不能报考)。其中 ,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08年7月30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报名,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限招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的,其具体含义是:
1.此类职位只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招考。
2.“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以及三州和农村、社区工作或服务的经历(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曾在基层工作,后再进入学校就读的高校毕业生,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2年”的计算方法是指截至报名时,报考者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
(二)招考范围:全国。
(三)报考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前、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位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
从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119名,其中:德阳市市级机关12名、旌阳区10名、广汉市17名、绵竹市24名、什邡市2名、中江县28名、罗江县26名。
定向从各县(市、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16名,其中:旌阳区3名、广汉市2名、绵竹市3名、什邡市4名、中江县2名、罗江县2名,具体考录办法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通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和缴费。
(一)网络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9月5日-15日17:30时止(具体报名的方法和要求见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报名,并按要求审查资格条件后上报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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