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的人员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县(市、区)级招考的由各县(市、区)人事局负责。资格审查时间2007年11月24-25日(9:00-17:00)。11月24日审查面试入围人员,11月25日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未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地点德阳市人才大市场。
资格审查手续:报考者在资格审查时携带《2007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贴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和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它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08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以上团委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工作地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关于其工作经历、年限的证明材料和考核材料。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干部)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缴费
考生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区(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报名期间到报名点办理减免手续。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笔试考试后15日内凭有效证件到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办理退费手续。
四、考试
(一)笔试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成绩分别占35%)。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7年10月13日。笔试成绩于2007年11月13日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11月14日—11月18日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网上查分,查分结果于11月23日在该网站公布。
4.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两科总分除以2乘以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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