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四川省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公告网址: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www.dyks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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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有关报名条件和教材的问题咨询德阳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0838-2304914;有关网上报名、缴费的问题咨询德阳市人事考试中心0838-2222498;有关考前培训的问题咨询0838-2300488。
监督电话:德阳市纪委 0838-2305204 、德阳市人事局0838-2307377。
本公告由德阳市人事局解释。
2007
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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