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招录机关负责,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进行初审, 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录机关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使用。招录机关的资格初审须于9月11日前结束。
4.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合格者应于9月3日—9月16日及时登陆自贡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也可在填报信息时上传照片)、缴费。照片为报名者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为16K—30K。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并要求重新上传。
5.缴费:经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的报名者,须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在9月16日前进行网上交费,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超过上述规定时间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但仍需在规定时间内先进行网上缴费,然后再办理退费手续。
(1)《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区(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9月17日— 18日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办理减免手续。
6.打印准考证:经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在10月6日—10月12日期间登录http://www.zgpta.gov.cn或http://zg.scpta.gov.cn的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考的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硕士研究生不得低于3:1。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二科。
2.笔试时间:2007年10月13日,笔试成绩于2007年11月 14日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中各占50%。笔试成绩总分折合后的成绩即为总成绩中的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精神,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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