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按有关规定报批。经批准录用的人员,按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审批签发录用通知,并由招考单位通知录用者。
被录用的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按照规定的时间直接到招考单位报到。被录用的其他人员凭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的录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按照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该职位的录用名额不再递补。
被批准录用人员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或拒绝办理有关手续的,招考单位报经省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后,可直接办理有关手续。
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考单位不予录用。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定级,并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须安排到基层工作一至二年。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用人单位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在网上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本公告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向招考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咨询。招考单位的联系电话详见各单位公招简章。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录用主管机关或省级招考单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考务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转8103
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86740202转8214
附件:
1.2007年省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2007年省地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3.2007年省工商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4.2007年省药监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5.2007年省质监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ОО七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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