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和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1:3。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0%+综合面试成绩20%+专业面试50%。
(一)笔试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裁)。为便于考生复习,报考者可根据需要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或四川省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自愿购买《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参考材料,也可在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订购。
3、笔试时间。定于2007年12月2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07年12月15日18:00时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省商务厅人事教育劳动处周锦同志(地址:成都市成华街7号,联系电话:83220421),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将于2008月1月2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2008年12月28日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08年12月31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包括综合面试和专业面试2个方面内容,满分均为100分。其中:专业面试报考教师、实训指导教师、专职辅导员的采取试讲及现场答辩等方式,报考医生职位的采取现场答辩方式,报考翻译职位的采取专业英语对话方式进行。
2、面试资格人员确定。省商务厅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张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8年高校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4)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按岗位要求带上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具体各职位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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