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了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省商务厅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5、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二)体检标准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省商务厅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省商务厅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考核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四川省商业服务学校、四川省经济贸易学校、四川省国际经济合作事务中心分别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缺,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专业、学历、职称、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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