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和面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1∶3。
医学类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下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30%+《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70%)+政策性加分。
非医学类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笔试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为便于考生复习,报考者可根据需要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或四川省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自愿购买《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参考材料,也可在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订购。
3、笔试时间。定于2007年12月23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科目详见《准考证》)。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医学类岗位指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非医学类岗位指《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于2007年12月15日18∶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事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省卫生厅人事处刘锋涛同志(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联系电话028-86138412),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08年1月2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站公布。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08年1月23日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08年1月31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资格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公告《四川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0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备注”栏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张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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