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07年下半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省人事厅批准,四川省公安厅拟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信息通信中心等5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省公安厅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省公安厅网站[www.scg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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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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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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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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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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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通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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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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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盾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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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省公安通信专网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开发、施工、维护建设,保障全省公安机关通信畅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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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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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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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丰西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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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省相关市(州)居民身份证的制作、发放,指导全省居民身份证制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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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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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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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盾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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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社会公共安全防范技术、侦查技术等公安科研技术研发和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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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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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额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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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盾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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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省公安厅车辆、基建、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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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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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差额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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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滨江路1段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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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省公安厅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职工的幼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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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符合《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的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中已婚的报考者,其配偶须具有成都市常住户口)。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1名。具体见《四川省公安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07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24时止。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上传照片、缴费、打印准考证及报考信息表按照2007年11月15日四川省人事厅发布的《关于2007年下半年四川省政府序列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
本部门本次招聘需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反馈,请报考者注意上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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