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要求,结合本部门事业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为1:3。
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一)笔试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政府序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请登陆四川人事信息网(www.scr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为便于考生复习《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报考者可根据需要自愿到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或四川省人才考试测评基地购买《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参考材料,也可在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订购。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07年12月23日上午在成都进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政策性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政府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总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07年12月15日18: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政府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原件和服务证送交至四川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1317房间(地址:成都市南新街37号,联系电话:028-86665220转457),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公布后,报考者如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可于2008年1月28日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08年1月31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由试讲和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组成,试讲结束后即进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9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10%。
2、面试内容
(1)试讲:应聘者根据提供的教材和指定的题目,经过事前准备,进行现场试教。试讲时间为20分钟。
(2)综合能力测试:重点测试应聘者意愿素质、智能素质、人格素质和知识素质。综合能力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以应聘者回答面试组织者问题的方式进行。
面试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领取试讲教材和题目。
3、面试资格人员确定。省财政厅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和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按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人员,可一并确定进入面试。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普通话二级乙等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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