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通知书》。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综合成绩计算与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于2008年3月7日在攀西人才市场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该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标准和时间、地点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组织复检。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的组织和费用
体检、复检均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考核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和攀西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用单位等。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812-3335886
攀枝花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处 0812-3325213
考务工作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0812-3333511
监督电话:
攀枝花市人事局纪检组 0812-3325058
附件1:《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2:《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附件1
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一、题型
为综合测查应考人员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简答题和案例分析(含阅读分析)题五类。
二、内容
第一部分 法律
一、法律知识部分
(一)法的概念、本质、特征和作用。
(二)法与经济、政治、政策的关系,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
(三)法学上“法的渊源”的专有含义及当代中国法的主要渊源。
(四)法律关系的概念及要素。
(五)立法的概念、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立法程序。
(六)法的实施及相关概念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综合成绩计算与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于2008年3月7日在攀西人才市场张榜,同时通过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攀西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照该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标准和时间、地点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书。
(三)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三日内组织复检。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的组织和费用
体检、复检均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考核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相关程序和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和攀西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用单位等。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再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过程、结果的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0812-3335886
攀枝花市人事局人才开发流动处 0812-3325213
考务工作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0812-3333511
监督电话:
攀枝花市人事局纪检组 0812-3325058
附件1:《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附件2:《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附件1
攀枝花市市属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一、题型
为综合测查应考人员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简答题和案例分析(含阅读分析)题五类。
二、内容
第一部分 法律
一、法律知识部分
(一)法的概念、本质、特征和作用。
(二)法与经济、政治、政策的关系,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相互关系。
(三)法学上“法的渊源”的专有含义及当代中国法的主要渊源。
(四)法律关系的概念及要素。
(五)立法的概念、当代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立法程序。
(六)法的实施及相关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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