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宣布成绩无效,并被撤销报关员资格、吊销资格证书,不满3年的
(二)报关员资格申请及报关员证书颁发
资格报关员资格审查制度。对合格者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颁发资格证书,并在接受注册申请后审核批复其为报关员,并颁发《报关员证》
6个月内申领报关员证,10日内(可当场)发证。
资格证书终身有效。
三、注册
(一)报关员注册条件:
(1)中国国籍
(2)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3)必须受聘于报关单位
(4)首次注册,须在一个报关单位连续实习3个月
(5)注册期满(2年)后,2年内没有注册的,须经海关业务岗位考核合格(不是报关员考试)。
(二)注册程序
1、受理程序:申请(直属海关)----审核(隶属海关)----颁发证书。
2、注册资料:注册申请书、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劳动用工合同、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的,应提供实习证明材料。
有效期满后,连续2年没有注册,应提供海关考核合格材料。
台港澳人员需提供“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3、10日内颁发报关员证,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作出决定
4、注册有效期2年
(三)注册的变更、延续
1、注册变更
变更是指:报关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关单名称、海关编码。如报关员更换报关单位,不属变更范围。20日内,以注册地海关办理变更,10日内发新证。
2、注册延续
2年注册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申请材料类注册申请材料P33),条件符合的,延续2年,海关应在届满前作出决定,否则应视为准予延续。
当场作出决定并换证的,不再制作2书(受理书、准予延续报关注册决定书)。
如被海关暂停执业期间届满的,有届满前30内申请暂缓办理报关注册延续,在暂停期满后30日内提出延期。
(四)注册的注销
报关员不再执业的、辞职、解除合同关系、主体不存在(报关单位注销注册登记),报关员应申请注销,否则由报关单位办理注销手续。(申请书、报关员证或报刊作废声明、报关员资格证。)
(五)其他规定
1、更换单位,注销原证,重新办理
2、遗失报关员证,应及时说明情况,并登报作废。海关在收到说明情况及作废证明后20日补发。
3、《执业管理办法》没有规定的情况,应依《许可法》等程序进行。
四、报关员执业
(一)执业范围
当在一个报关单位执业。按报关单位的要求和委托人的委托依法办理下列业务:
1、如实申报,填单
2、申请办理税收相关事宜
3、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结转、外发加工、内销、放弃核准、余料结转、核销等事宜
4、办理货物减免费事宜
5、协助海关查验、结关
6、其他
(二)报关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 报关权
② 向海关查询报关情况
③ 拒绝海关工作人员不合法要求
④ 对海关决定有陈述、申辩、申诉权
⑤ 行政处罚的复议权或起诉权
⑥ 合法权益因海关违法行为受损,要求赔偿
⑦ 参加执业培训
2、义务:
① 熟悉货物情况
② 填制报关单、准备单证并报关
③ 配合查验
④ 配合海关对企业的稽察和涉违案件的调查
⑤ 参加岗位业务考核(同权利)
⑥ 出示报关证
⑦ 保管好报关证和相关证件
⑧ 协助落实海关管理具体措施
(5)执业禁止
不得有下列行为:
1、故意制造矛盾和纠纷
2、索要额外的酬金,虚假报销;
3、同时在2个或2个以上报关单位执业
4、私自接受委托(一定要以报关企业的名义接受委托报关)
5、转借报关员证
6、涂改报关员证
7、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6)记分考核
1、它考核管理的对象是在职报关员。
2、性质是一种教育和管理措施,而不是行政处罚。行贿或违反海关鉴管规定、走私行为,不适用于记分考核办法,而应按《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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