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报关员执业禁止行为的(禁止行为见P38)
2、报关员注册内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七)对没有报关从业资格非法从事报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章 报关与贸易管制
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禁止、限制、自由进出口货物、技术管理的基本内容。
2.熟悉贸易管制的基本框架与法律体系。
3.熟悉进出口检验、检疫管理的基本内容。
4.熟悉进出口货物付、收汇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5.熟悉贸易救济措施的基本内容。
6.了解进出口贸易经营管制的基本内容。
第一节 对外贸易管制概述
对外贸易管理三种形式:
1、按管理目的分为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管理
2、按管制手段分为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
3、按管理对象分为货物、技术和国际服务贸易管制。
一、对外贸易管制的目的和特点
目的:1、保护本国的经济利益;2、推行本国外交政策;3、国家职能的表现。
特点:1、对外政策的表现;2、因时间、形势而变化;3、以对进口的管理为重点。
二、对外贸易管理目标的实现
单、证、货相符是海关确认货物合法进出口的必要条件。
三、基本框架和法律体系
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际条约等
贸易管制是一种国家管制,不包括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及各民族自治区政府的地方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对外贸易法》为核心。
《京都公约》——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制度
《蒙特利尔协议》----消耗臭氧层物质
《鹿特丹公约》——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国际公约
第二节 我国货物、技术进出口许可管理制度
一.禁止进出口管理
概述
我国是以《目录》形式进行管理,商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禁止进口货物、技术目录,海关实施监督管理。
(一)禁止进口
禁止进口:列入目录内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货物和技术,不得经营进口。
1、禁止进口货物的规定
(1)《禁止进口货物目录》共6批
第一批、第六批:根据保护生态环境的国际条约而定——如破环臭氧层的四氯化碳、虎骨、犀牛角等
第二批:旧机电——压力容器类、电器医疗设备类、汽车工程及车船机械类(安全、环保与节电)
三四五批:固体废物类——城市垃圾、医疗垃圾、含铅汽油淤渣等
(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货物,如不符合《动植物检验检疫法》下列货物
动植物病源、疫区的动植物及产品、动物尸体、土壤等
(3)以CFC—12为制冷工质的汽车及汽车空调器、空调压缩机
右置方向盘的汽车
旧服装、VIII因子制剂等血液制品、黑人牙膏(“DARKLE”、“DARKLIE”)
国产手表复进口
停止进口氯酸钾、硝酸铵(07新增内容)
进口货物及其包装上带有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内容的,不得进口(07新增内容,需注意)
2、技术:
《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第一批:涉及钢铁冶和有色冶金、化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消防、电工、轻工、印刷、医药、建材生产技术等,保护国营经济)
(二)禁止出口
1、货物:
(1)《禁止出口货物目录》共四批。
第一、三批,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如:四氯化碳、犀牛角、虎骨、麝香、防风固沙用发菜和麻黄草。
第二批:保护森林资原:木炭
第四批:硅砂及石英砂及其他天然砂
(2)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口,如:新发现、重要价值或濒危的野生动植物
(3)其他:如劳改产品、原料血浆以及商业性出口的野生红豆杉及其部分产品(07新增内容)。
2、技术:
《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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